您好!外汇新政试点地区已取消核销,如果是非试点地区的,去外管局核销应携带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水单。企业办理核销的期限为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210天内。另,2012年8月1日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在全国推广,届时将取消核销。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1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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