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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刚出口了一笔货物,没有进向发票,我想问下我们应该怎样办理免税?需要带什么资料?去什么地方办理?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小规模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持有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 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期限是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应申报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查验); (二)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期限是首份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应申报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查验); (二)代理出口协议。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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