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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关于可收汇余额为负的问题.我们是新办出口企业,没有预收款的额度.当时款进来了,由于不懂,做了三笔的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但是都没有去外管审批.因为后来电子口岸有信息了,我们可以直接在银行里提款.后来看了文件说出口后一定要把合同登记注销,于是我把这三笔款都注销了,现在电子口岸里显示可收汇的余额为负数,请问怎么办?谢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企业为新企业,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过渡期部分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企业在信贷系统进行登记后,应该去外汇局办理审批,当地外汇局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及时审核其贸易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和划转手续。企业所说的电子口岸有了信息,应该是一般贸易额度。一般贸易额度是用于货物出口后结汇用,而不是结预收款。企业现在一般贸易可收汇额为负,电子口岸的额度又是通过外汇局的核查系统产生的,所以建议企业联系外汇局说明情况,现场解决。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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