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6月7日收到客户的50%的货款,没到30天收到了另外的50%,设备大约在31天或者32天出口,要是做预收的话,是以第一笔金额的日期为准吗?检测系统里面的预收金额一项也是填写第一次收到的50%就可以吗?谢谢
您好!是的,以第一笔预收款金额的收款日期为准,超过30天的需要预收款登记,监测系统中的预收金额填写第一次收到的50%即可。
http://www.cpa.js.cn/show/51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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