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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浙江诸暨企业,因委托上海代理从上海办理出口报关业务,今年4月和5月分别出口两票货物,报关单退单显示境内货源地为浙江其他(33909),请问当地国税局是否不予退税。因报关单退单日期即将超过退税申报期限,担心这两票无法改单。请问该如何处理。境内货源地申报为浙江其他(33909)是否为报关申报错误。急切期待老师指点。

您好!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根据您的描述,境内货源地应填报诸暨(33229),如果填报浙江其他属于申报有误,会影响企业退税,建议企业申请改单。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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