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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今天宁波日报新闻"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全面放开":我们是老的出口企业,我们现在出口想以人民币结算的话,我们要去哪些部门办理什么手续吗?(如外管局、海关等)

您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上报的企业名单基础上,联合审核下发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名单下发后,境内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依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无需办理其他手续。企业需要等名单下发后才能办理,具体企业可以和主管外管确认。
http://www.cpa.js.cn/show/50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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