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新企业,2008年5月之前没出口。现在预收货款都要到外管局去审批。上个月我有一票预收货款登记后,外管局迟迟没批,后来我看一般贸易项下有额度,就在一般贸易下结汇了。这个月这票出口后,我做了注销登记,这样我的一般贸易额度就减少了。这样的话就影响今后的结汇,是不是下次我留一票金额相仿的预收货款不做注销登记行吗?
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过渡期部分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新办理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无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如在7月14日后发生了预收货款,企业可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二)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三)其他材料。但是贵公司在一般贸易额度下结汇,占用了一般贸易额度,如果企业额度足够不影响结汇,但是如果企业额度不够,建议企业和外管局说明情况,不建议随便补预收款登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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