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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是新公司刚做出口,想问下关于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比如说我公司合同金额50万,货还没出口,对方客户先付款50%。我公司做为预收款50%这样可结汇吗?第二个问题,出货金额比收汇金额有差额,比如说少或多了,有比例吗?第三个问题,比如说收货是A方,付款是B方这种情况可以吗?请及时回复,谢谢!

您好!1、货物出口前收到客户50%的货款,可以按照预收款来结汇;2、收汇金额与报关金额有出入,如果是新政试点企业的,企业可以做差额报告,非试点地区企业如果两者差距不超过5000美金(网上核销的还需保证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可以正常核销,超过上述范围的,企业需携带水单、核销单等纸质单证前往外管现场核销;3、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遵循“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9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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