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因退运办理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遗失怎么补办?

您好!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管理办法》通知的相关规定:出口企业遗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已出具的已补税证明的,应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的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并向退税税务机关出具保函后,退税税务机关可酌情给予补办。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959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