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收到了国外客户17万美金的预收款(合同金额是30万)在网上已经做了预收款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但是我们这笔合同不是一次发货的是分了几笔发货,后来这笔合同又增加了别的物品,造成了现在合同金额变成了将近50万美金,可是当时做预收款合同登记时,合同金额为30万,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您好!合同金额有变,企业可对之前合同登记的金额进行修改。如货物是分批出口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之前的提款登记进行追加登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浙江电子口岸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9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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