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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出口后30天内收到余款的话,就只做网上申报就好了吗?还需要做其他的吗?2.货物出口后,外汇货物监测系统登记,是按照怎么的时间点来划分的,怎么操作的

您好!1、货物出口后30天内收到余款的只做国际收支申报即可,监测系统中无需操作。2、货物实际出口后如果90天内不能收到货款的,需要做延期收汇报告,进入延期收款报告—延期收款报告新增界面新增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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