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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第二笔合同的预付款已经收到了,也当预付款在外管局平台做了合同登记、提款登记,钱也已经结汇用。现在突然说第二个合同不做了,预付款当做第一笔合同尾款了。可是第一笔合同是5.1出口的,电子口岸一般贸易下也已经有尾款的额度了。提款登记我也不敢注销,一直不注销也不行,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第二笔合同的预收款作为第一笔合同的尾款的,尾款与预收款的金额是否相同?如果相同的,企业可以注销第二笔合同的预收款提款登记,相应额度会在一般贸易额度下扣减。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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