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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关前,客户汇过来的都是按预收款登记,是吧?2.收到定金日期与报关出口日期超过30天的,要做预计出口时间登记,是吧?如果客户分3次打款,第二笔款的话也是与报关时间超过30天的话,也是要做预计出口登记吗?要是余款也在出口前几天(报关30内)收到,还需要做登记吗?3.另外一种情况: 出口后30天内收到余款的,也不要做什么登记吧?

您好!1、货物报关出口之前收到的外汇都属于预收货款。2、是的;需要登记报告预收货款;若余款在出口前几天收到,距离货物出口30天内则无需登记报告。3、货物出口后预计收汇时间超过90天需要做延期收汇登记,30天内无需登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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