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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我们那批刚出口,没有申报退税,也没有收汇!出口后一月内全批退回的!我怕还有后续的手续没有完成!搞得要补税就得不偿失!那我这种情况也没有后续的手续是不?

您好!出口后一个月内退回,企业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凭此办理货物的退运手续。如商品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企业按提交有关单证和质检证明。经海关确认后,按照退运货物退运进口,可以免关税和增值税。国税对该货物不退税也不征税。如不是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商品退运进口时,海关对此照章征收关税、增值税。所缴纳的进口增值税认证后可用于抵扣。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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