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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网上申报系统中收到让我司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办理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那是不是以后不需要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核销了?是的话以后收到外汇和核销单报关退回后对外管局的收汇核销要怎么处理?

您好!若为改革试点地区企业,改革试点期间,不再使用网上核销系统,核销已取消。对符合条件的情况,企业登录监测系统进行报告。企业可参看以下规定:http://www.zjport.gov.cn/detail/article/2011_3/9_26/2012221_1.shtml。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8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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