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企业,3月份收到的一笔定金,已经办理结汇,但是现在客户推迟做货,请问我们要如何在监测系统中进行报告,我只是办理了结汇,需要不需要在电子口岸等办理申报核销之类的业务609958845@qq.com 谢谢
您好!如为改革试点地区A类企业,则收汇后超过30天以上出口的,企业需进行预收货款报告。改革试点期间,核销已取消,但核销单仍需申领,企业仍需通过电子口岸申请核销单,后续还需进行交单及数据报送操作。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7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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