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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1:如果不能确定在90天内付款,那是不是一定要在进口日期30天内在监测系统中做延付报告的新增.2:延付报告新增时预计的付款日期是进口日期后95天,但实际付款是进口日期后80天,还需要在报告中把预计的付款日期改成与实际付款日期一致.,还是允许预计的付款日期和实际的付款日期有差异,这差异有没有最大值不能超过多少天.谢谢!

您好!1、若不能确定是否在90天内付款的,企业可以先进行报告,若超过系统报告时间的,也可以与外汇局说明情况,到外汇局现场报告。2、如果是进口后80天内付款的,不属于延期付汇的报告范围,企业可删除该笔报告。预计付款日期与实际付款日期差异不大,且未跨月的,不调整影响也不大。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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