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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现在的实际出货日期比之前预收报告时候登记的日期要晚15-20天的样子,这样需要调整吗?之前年初时候看到有回答说误差在一个月内都可以不用调整,是这样的吗?另外,做日期调整时候无法删除之前报告的日期,是直接进入调整窗口后选择新增吗?这样不是2条信息并存了吗?不会造成系统金额误判吗?

您好!由于监测系统是按月核查的,如果实际出口日期和报告日期有跨月现象的,就建议企业作调整,但如果相差15-20天的,也建议企业做调整。企业新增后删除员报告数据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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