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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地区,生产企业,自己出口。1.定金30%,尾款30天后收到,网上申报该怎么填写?2. 上面这个的具体是怎么来操作的?3.外汇打进来,是否可以先结汇? 可以的话,需要上面材料?4.结汇和核销退税时间上是不是分开的? 我可以到汇了就结汇,退税等出口后才行的?4. 上次客户打多了外汇,还剩下来,是否可以在下次的外汇出口中加进去,一起核销退税,可以吗?

您好!,如果货物实际出口时间距离30%定金收到时间超过三十天的,需在检测系统中预收款报告,企业进入预收货款报告新增界面,新增一条记录,填写收款金额和预计出口时间即可;尾款30天后收到如果是指在货物实际出口30天后受到,但不超过90天的,无需报告。2、企业收到外汇后可以凭报关单、合同、发票等有效单证进行结汇。3、对于试点企业企业来说,外管局采用总量比对方式监管,已经取消核销,企业可以外收到外汇后即办理结汇,实际出口后即申报退税。4、客户打多了外汇对于部分可以用于下次的出口外汇中,出口金额大于报关金额的,企业也可以做差额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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