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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票货是10月29号报关的,我忘记在电子口岸点出口退税报送了,2月21号才在电子口岸报送的,但是已经申报了,2月21号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里报送,出线的状态时企业已确认,待发送。怎么办?有没有超过报送的时间呢?

您好!数据报送需在退税申报期内操作,企业10月29日报关出口的货物,最迟应在2月15日之前完成申报,企业在2月21日报送的,已经超过申报期限,申报系统中没有海关信息的,企业无法申报成功,也就无法顺利退税,需视同内销征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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