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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2月1日起开始外汇管理新政试点。我想问下对应“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中相关指标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比如”总量差额“、“总量差额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资金货物比”等。另外这些指标在哪些什么区间内是属于正常范围。谢谢!

您好!这些数据都是由系统后台自动计算的。对核查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一) 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50%以上;(二) 任一总量核查指标连续四个核查期超过本地区指标阈值;(三) 预收货款余额比率、预付货款余额比率、延期收款余额比率或延期付款余额比率大于25%;(四) 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大于30%;(五) 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六) 单笔退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且退汇笔数大于12次;(七) 外汇局认定的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况。外汇局可根据非现场核查情况,参考地区、行业、经济类型等特点对上述比例、金额或频次进行调整。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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