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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您好!监测系统里是没有核销信息需要企业填写的,如果是改革试点地区企业,指的是国际收支申报系统的,交易附言可按金额从大原则填写,而核销信息,由于改革试点期间,企业已经不需要核销,所以核销信息企业也可以不填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谢谢!-----我是浙江嘉兴试点地区的,你的意思是我申报完之后不用再填核销单号码和核销金额的核销信息了是吗?

您好!嘉兴属于外汇改革试点地区,嘉兴地区企业适用外管新政,企业不需再进行要核销,无需填写核销单号码和核销金额等核销信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4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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