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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有笔业务是11月份收到预收货款,1月份出口的,那1月份收到尾款是否需要在外汇检测系统上做报告?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的作用有什么区别?

您好!企业对于这笔11月的预收货款是否做过预收货款登记,做过的,就可以不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是对企业预收款、预付款及延期收付汇等的管理系统,企业发生预收、预付、应收、应付账款时,需要通过此平台向外管申报,以取得额度或得到确认。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平台是为进一步完善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涉外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现行进口核销管理方式进行根本性变革。目前应用服务平台中包括国际收支申报系统、贸易付汇核查系统及外汇监测系统等,根据试点及非试点地区企业情况的不同,分别使用不同的系统。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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