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改革试点地区企业,货物出口后无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外汇局会定期进行总量比对,若符合需要报告的情况,需要通过监测系统进行报告。若为A类企业的,改革后,出口收汇不实施联网核查,企业可以直接携带有效单证前往银行结汇,不需要使用额度。改革后,核销信息与退税不挂钩,外贸企业单证收齐后就可以进行退税申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3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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