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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5月9月10月出口了3次货物,只在网上申报过预付款登记,出口后在电子口岸交单,就没有进行任何操作,也没有核销,第一次是不知道要核销,后两次就通知说取消了核销。这样没问题吧。

您好!如果是改革试点地区企业,改革前外汇核销期限是货物出口后210天内,涉及退税的,需要在出口后90天内完成核销,若企业出口的货物涉及退税的,改革前不核销就会影响退税。改革后,现在已经取消逐笔报审,外汇局会定期进行总量比对。因此仅针对核销来说,影响不大。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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