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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1.请问如果是12月1日前银行到的外汇,但是货物是12月份才出口的,这样需要报告吗?2.监测系统中有个"是否为预收货款",是不是系统中显示为"是预收货款"才需要报告?谢谢!

您好!1、A类企业,改革前收汇,改革后出口,且是30天(不含)以上的预收货款的,是否需要报告,可根据主管外汇局的要求来确认,若主管外汇局不需要企业报告改革前数据的,企业可不进行报告。如需报告的,若超过收汇日期后30天的,企业需要到外汇局现场报告。2、是否为预收货款根据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申报的款项性质显示,但并不是说只有显示为“是”的才需要报告,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出口日期超过收汇日期30天以上的,就需要报告预收货款。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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