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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某贸易公司有一来笔来料加工业务,已于2011年8月报关出口。核销单已在外管局核销。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出口退税”里查不到报关单信息。客人说国税局今年的新规定,即使不退税的货物,也需要上传信息才能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审批,服务人员称要原货物出口海关补发信息。我们又与原货物出口海关联系,经查海关已经发送信息,且已发送好几遍,但是电子口岸仍无信息,现在这种情况有何解决办法?谢谢。

您好!来料加工业务不能退税,因此海关也不签发退税联,也就没有电子数据传输至电子口岸,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3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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