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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您好!如果是新证试点地区企业,如果是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需在外管检测系统报告,不需核销,外管采用总量比对方式监管;如是非试点地区企业,超过90天的延期收汇需在外管服务平台做延期收款,若超过180天的,需做远期收汇备案,老企业的核销期限为210天,收汇以后及时核销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3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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