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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使用外汇监测系统之后,之前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还需要使用吗?以前的合同登记,预收登记等还需要需做吗?

您好!改革试点地区企业,改革后网上服务平台不再使用,统一使用监测系统。不需要做预收货款登记,对于30天(不含)以上的预收货款需要通过监测系统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2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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