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您好,1.我在8-11月收到预收货款,当时没在服务平台上做预收货款登记,现在货在11月份已经发出,当时核销单没退下来,所以没有核销,在新系统中会不会对企业有所影响?是不是要做些什么?2.我在11.27号网上核销通过了,到12月送到银行盖章的时候他说现在都不盖章了,被退回来了,这应该不需要做些什么手续了吧。

您好!1、若您是A类企业,根据您的描述,由于现在改革后核销都采用总量比对的方式进行,11月货物出口后尾款是否已经收回?如已收回,且企业出口与收汇平衡的,就不影响总量比对。反之,如果出现收汇多余报关金额或收汇少于报关金额的,需要做差额报告。如果出现延期收汇的情况,需要进行延期收汇报告。如果都是正常情况的,不需要在监测系统中报告。2、改革后企业不需要办理逐笔核销手续,不需要后续手续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2760.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