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您好:有如下问题需要您的解答.1.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是在什么情况下要用到呢?比如我12月1号收到了一笔外汇是货款不是预收款,我已在申报系统里申报了,通过后我用网银结汇了拿到了钱,但我在监测系统里预收货款报告新增里查询里查到这笔,收汇性质是否预收款,下面显示的是(否),是否已报告为预收货款(否).这个我要如何操作呢?还有我在11月底收到一笔预收货款,已申报过了然后是在去银行结汇的,但在这个系统里却查不到?这个预收款要不要在监测系统里报告呢?

您好!1、A类企业有30天以上的预收款、预付款,90天以上的延收延付,差额收汇等情况的,都需要用到监测系统。12.1日收到的预收款,需要确认的是货物是否能在30天内出口,如果是预收款的,需要申报为时;11月底收到的,已经申报过了,就不需要再处理了。
http://www.cpa.js.cn/show/4274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