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请问下老师,我们有批货是12月3号左右出口的,收汇是在12月7号,这样的话需要在监测系统做报告吗?如果要做的话,需要做什么报告?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报关和收汇金额没有差额的,这种情况不需要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2607.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