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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之前延期登记是在http://www.safesvc.gov.cn/powercms/chanel/wgj_main/main.jsp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合同登记债权登记就行了。现在是不是从12月1日改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记吗。那我还是在应用服务平台登记的,我8月20号的货款还有收回,超过了90天是不是就不能在新的系统里登记了,该怎么操作呢?老师,谢谢您能详细的回复

您好!12.1日改革之后,企业通过外管的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收款或付款日期、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对应的报关单金额等信息,链接如下: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若企业在改革之前已做过延期收汇登记的则无需再新系统里做登记报告。如果之前没有进行过登记的,8月20号出口的,系统里已经不能登记,现在需要到外汇局去进行登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2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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