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2月1日改革试行以后试点地区企业不再使用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企业可凭有效出口凭证直接去银行结汇,无需核销,外管局定期进行总量比对;如果不是试点地区企业,非预收款结汇企业需待货物出口后在相应贸易方式额度项下进行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2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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