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外汇核销制度正试行改革,试点地区企业核销采用总量比对的方式进行,不需要逐笔报审。外汇局会定期对企业的进出口数据和收付汇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如果不是试点地区的企业,若是网上核销用户,可逐笔报审,如果是一次收到的货款,可拆分水单进行核销。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2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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