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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提款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预收货款项下可收汇额信息将传送到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我8月22日做的提款登记,从当天算起,不算星期六和星期天,今天都星期三了,加上今天,都已经四个工作日了,信息应该传送到出口核查系统了吧。

您好,一般情况是这样的。企业和银行按《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等规定,进行联网核查后,即可从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中结汇或划出外汇。由于数据库并不在浙江电子口岸系统,如果企业确认操作无误,但是仍无相关额度产生,建议企业联系外管局说明情况。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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