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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在货物贸易收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查到有一笔延期收款,出口日期为11月7日,请问在什么时候做延期收款报告? 延期收款报告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您好!企业需要在货物出口后30天内进行报告,根据您的描述,最迟要在12月6日之前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2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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