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司是A类企业,有11月之前的出口货款尚未收回,预计部分货款会超过90天才能收到,请问我要在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做延期收款报告吗?谢谢
您好!如果之前没有进行过延期收汇登记的,需要在监测系统中进行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2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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