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出口样品收汇的,货物出口后企业可直接凭有效单证前往银行结汇,但如果是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需在货物出口或收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汇或出口日期等信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2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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