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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我公司在9月份收到一笔预收货款,已在外汇服务平台上登记,今天我是不是要做预收货款报告呢?还有尾款已在上个月18日打在帐上了,我也把信息反馈给银行了,但货到现在还没出,该怎么办

您好!已经做过预收货款登记的,信息将自动传输至外汇局系统中,企业不用在监测系统中再次报告。如果尾款没有做过预收货款登记的,超过30天预收的,需要通过监测系统报告,您18日收到的尾款,如果30天之内货物会出口的,则不用通过监测系统登记,如果需要30天后出口的,则要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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