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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是新办企业,几个问题咨询下老师1.货没有出,第一次收汇做了预收账款合同登记,提款登记。第二次收汇后发现登记合同金额比实际两次收汇金额之和少,这情况要如何解决2.新系统后,我之前预收登记是否要注销登记3.出货后要在15天内要预收注销登记,这个时间是以我们自己的出货时间为准还是收到报关单后才可以注销登记谢谢

您好!您的问题回答如下:1、实际收汇金额大于合同登记金额的,企业可以在外管局服务平台上修改合同登记的金额。2、新系统之后,如12月日前没有来得及注销的,不需要再注销,外管局将会每月进行一次总量核查。3、15天以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计算。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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