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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是这样的总共一笔合同是24000美金,他分了6个核销单,6个时间出口。我在7.16出口该合同的第一笔业务21000后,于8月15日收到外汇26000(有2000是多汇了的)。 后于9.14和9.15出口第二和第三笔业务,金额是2000。上述的第一,二,三笔业务均已核销成功。 现在的问题是我账上还有余额3000未核销,而我公司第4到第6笔出口业务到11.30还未出金额为1000,时间也未定。这个应该按预收吗?还是要做备案,如要,需要到哪做些什么手续?谢谢!!!!

您好!企业外汇已经收到,而货物还未出口,属于预收款,在收到外汇后需要登记,所以企业在收到26000美元的时候应该已经做了预收款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已经做了,就不需要到新的系统进行申报,备案是不需要的。
http://www.cpa.js.cn/show/42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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