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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公司签了一个合同,预收货款是先于国家外汇管理新规定实行之前就收到的(就是说这批预收货款是与上批合同的余款一同打进来的),货要等到11月份才出,合同是7.24签的。7.24日我们进行了合同登记,没有办提款登记,就一直挂着没动,那么下面我们该怎么办?预收货款已经取出来了,我们是把合同删掉就好了还是....?请答复!

您好,根据新规定预收货款只有在进行提款登记后才能激活额度,方可进行结汇。您的描述跟规定存在一定的冲突。注:未进行提款登记时是可以对合同登记进行删除操作的。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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