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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改革后听说没有额度了,那要如何结汇?难道每次都要跑银行去结汇?改革后不用网上核销了,听说是监测系统统一报数据给外管,具体这个新系统我们要操作什么?

您好!改革后,A类企业出口收汇不实施联网核查,可以直接凭有效单证前往银行结汇。A类企业正常情况下的核销采将用总量比对的方式,不用逐笔核销。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由于改革尚未正式开始,各地外管正在陆续对企业进行培训,企业可联系主管外汇局具体咨询相关系统操作事宜。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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