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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发现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与电子口岸的出口日期不一致后将单据都寄回给货代让货代向海关申请重新输入数据,电子口岸上的数据我们发现出口日期错误后一直就没进行交单处理,也没核销,但是现在情况比较紧急是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是9月1日,按90天计算的话是到11月29号,我们是17号一收到退下来的核销单后就给货代寄回去了,不知道海关重新输入下数据要多久时间,我们要怎么操作交单和核销才能不会超过90天的期限呢

您好!电子口岸出口日期因海关签发时间的先后可能会与纸质报关单上的日期不一致,一般以纸质报关单上的数据为准,企业也可通过货代与申报地海关确认正确的出口日期,如果确实出口日期是9月1日的,可申请让海关重新签发数据,数据重新签发一般比较快,签发后企业再交单也可以,如果企业先交单的,等海关重新签发数据后可以再次进行交单。外贸企业若出口日期是9月1日的,出口退税期限是货物出口后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也就是说退税最迟需要在12月15日之前申报。建议企业先联系货代确认正确的出口日期,纸质单证上无误的,重新签发数据是比较快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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