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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何时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是在第一票出口后,还是等所有的出口完成,谢谢老师

您好!1、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分为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在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时,应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退税部门按规定审核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外贸企业应在于进口料件作价调拨给加工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有发票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税务总局对此都有明确说明,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实施。故建议企业再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2、外贸企业办理进料免税证明须提供:进口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进口料件进口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及复印件; 海关代征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载有《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而生产企业则须提供:《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一式二份)及其电子数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式二份)及其电子数据;《加工贸易批准证》;进料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经主管海关签章的电子化手册纸质单证;进口报关单;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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