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现签订了一个出口合同,合同规定客户先打20%的预收款,剩下80%等发货前再付清。现在我要做预付款登记,请问同一个合同登记下可否做两条预收款计划。还有合同数量有+/-10%,假如到时候实际发货金额比合同多了,剩下的80%的预收款怎么解决!
您好!1、一个合同项下可以添加两条预收款计划。2、合同数量有+/-10%,您是否指溢短装条款,如果您是指合同上规定出口数量允许10%的溢短装的,在溢短装范围内实发数量合计金额比合同多一些不影响报关和结汇,剩下的80%的尾款等货物出口有额度后在一般贸易项下结汇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0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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