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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刚跟您咨询过如何办理延期,已看到回复,也就是说核销单有效期是210天的,但是退税有效期只有90天,那我们现在是需要办理延期退税。对于您说的相关资料中,申请延期申报出口业务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及核销单这些因报关行遗失,都无法提供,那该是怎么办理延期退税呢?谢谢!

您好!出口报关单及核销单应在延期退税申请时效内办理遗失补办手续。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出口单位应当凭核销单以外的其他核销凭证(情况说明、报关单核销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及补办申请。外汇局将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核销凭证无误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并在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遗失报关单的应书面向原签发海关申请补发,海关在补发的报关单上批注“补办”字样,单证补齐后办理延期申请。如在延期退税申请时效内来不及完成遗失补办手续的,建议企业与税务专管员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携带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等其他单证办理延期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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