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向海关申请修理物品进口该货物,并做相应的复出口,除一般报关资料外,企业还需要提供双方的修理协议。修理物品(代码1300)属于不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监管方式。修理完成后按照修理物品报关复出口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0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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