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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出口一笔货物,价值EUR10000元,现客户给予付款,但因当时客户要货比较急,所以采取快递出口,因此没有报关单。这样的情况可以退税不?如果要做,应提供那些单据及操作流程。这样的情况是否视同内销?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吗?

您好!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才能对出口货物予以退(免)税。因此您这种情况是不能享受出口退税的。对于未通过报关出口的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需要按同类商品的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可以抵扣该商品的进项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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